中小學班主任工作條例
中小學班主任工作規(guī)定,為了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班主任工作,發(fā)揮班主任在中小學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保障班主任的合法權益,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特制定《中小學班主任工作規(guī)定》。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提供的中小學班主任工作條例,一起來看看吧。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推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加強中小學班主任工作,充分發(fā)揮班主任在教育學生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班主任是中小學日常思想道德教育和學生管理工作的主要實施者,是中小學生健康成長的引領者,班主任要努力成為中小學生的人生導師。
班主任是中小學的重要崗位,從事班主任工作是中小學教師的重要職責。教師擔任班主任期間應將班主任工作作為主業(yè)。
第三條加強班主任隊伍建設是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的重要體現(xiàn)。政府有關部門和學校應為班主任開展工作創(chuàng)造有利條件,保障其享有的待遇與權利。
第二章 配備與選聘
第四條中小學每個班級應當配備一名班主任。
第五條班主任由學校從班級任課教師中選聘。聘期由學校確定,擔任一個班級的班主任時間一般應連續(xù)1學年以上。
第六條教師初次擔任班主任應接受崗前培訓,符合選聘條件后學校方可聘用。
第七條選聘班主任應當在教師任職條件的基礎上突出考查以下條件:
(一)作風正派,心理健康,為人師表;
(二)熱愛學生,善于與學生、學生家長及其他任課教師溝通;
(三)愛崗敬業(yè),具有較強的教育引導和組織管理能力。
第三章 職責與任務
第八條全面了解班級內每一個學生,深入分析學生思想、心理、學習、生活狀況。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平等對待每一個學生,尊重學生人格。采取多種方式與學生溝通,有針對性地進行思想道德教育,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fā)展。
第九條認真做好班級的日常管理工作,維護班級良好秩序,培養(yǎng)學生的規(guī)則意識、責任意識和集體榮譽感,營造民主和諧、團結互助、健康向上的集體氛圍。指導班委會和團隊工作。
第十條組織、指導開展班會、團隊會(日)、文體娛樂、社會實踐、春(秋)游等形式多樣的班級活動,注重調動學生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并做好安全防護工作。
第十一條組織做好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指導學生認真記載成長記錄,實事求是地評定學生操行,向學校提出獎懲建議。
第十二條經常與任課教師和其他教職員工溝通,主動與學生家長、學生所在社區(qū)聯(lián)系,努力形成教育合力。
第四章 待遇與權利
第十三條學校在教育管理工作中應充分發(fā)揮班主任的骨干作用,注重聽取班主任意見。
第十四條班主任工作量按當?shù)亟處煒藴收n時工作量的一半計入教師基本工作量。各地要合理安排班主任的課時工作量,確保班主任做好班級管理工作。
第十五條班主任津貼納入績效工資管理。在績效工資分配中要向班主任傾斜。對于班主任承擔超課時工作量的,以超課時補貼發(fā)放班主任津貼。
第十六條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學管理中,有采取適當方式對學生進行批評教育的權利。
第五章 培養(yǎng)與培訓
第十七條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制訂班主任培養(yǎng)培訓規(guī)劃,有組織地開展班主任崗位培訓。
第十八條教師教育機構應承擔班主任培訓任務,教育碩士專業(yè)學位教育中應設立中小學班主任工作培養(yǎng)方向。
第六章 考核與獎懲
第十九條教育行政部門建立科學的班主任工作評價體系和獎懲制度。對長期從事班主任工作或在班主任崗位上做出突出貢獻的教師定期予以表彰獎勵。選拔學校管理干部應優(yōu)先考慮長期從事班主任工作的優(yōu)秀班主任。
第二十條學校建立班主任工作檔案,定期組織對班主任的考核工作?己私Y果作為教師聘任、獎勵和職務晉升的重要依據(jù)。對不能履行班主任職責的,應調離班主任崗位。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各地可根據(jù)本規(guī)定,結合當?shù)貙嶋H情況,制定中小學班主任工作的具體實施辦法。
第二十二條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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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出臺的《規(guī)定》有以下幾個亮點:
一是明確了班主任工作量,使班主任教師有更多的時間來做班主任工作。一直以來,班主任教師既要承擔與其他學科教師一樣的教學任務,還要負責繁重的班主任工作,使得班主任教師工作負擔過重!兑(guī)定》要求:“班主任工作量按當?shù)亟處煒藴收n時工作量的一半計入教師基本工作量。各地要合理安排班主任的課時工作量,確保班主任做好班級管理工作。”明確了班主任教師應當把授課和做班主任工作都作為主業(yè),要拿出一半的時間來做班主任工作,來關心每個學生的思想道德狀況、身心健康狀況及其他各方面的發(fā)展狀況。
二是提高了班主任經濟待遇,使班主任有更多的熱情來做班主任工作。長期以來,廣大中小學班主任教師辛勤工作在育人第一線,而享受的班主任津貼一直是按照1979年教育部、財政部、國家勞動總局頒布的《關于普通中學和小學班主任津貼試行辦法》(教計字〔1979〕489號)規(guī)定的標準,即:“中學每班學生人數(shù)在35人以下發(fā)5元,36人至50人發(fā)6元,51人以上發(fā)7元,小學每班學生人數(shù)在35人以下發(fā)4元,36人至50人發(fā)5元,51人以上發(fā)6元。”1988年人事部、國家教委、財政部下發(fā)了《關于提高中小學班主任津貼標準和建立中小學教師超課時酬金制度的實施辦法》(人薪發(fā)[1988]23號),文件規(guī)定:“中小學班主任津貼標準提高的`幅度和教師超課時酬金的具體數(shù)額,均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結合實際情況自行確定。”據(jù)了解,除一些地方較大幅度地提高了本地班主任津貼標準外,各地基本上按1979年的國家標準增加了一倍。即不同班額分別為中學10元、12元、14元,小學8元、10元、12元。津貼標準低,已經遠不適應現(xiàn)代經濟社會發(fā)展的要求。自2009年起,國家實施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制度。根據(jù)國務院辦公廳轉發(fā)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教育部關于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的指導意見》,這次出臺的《規(guī)定》第十五條要求將“班主任津貼納入績效工資管理。在績效工資分配中要向班主任傾斜。對于班主任承擔超課時工作量的,以超課時補貼發(fā)放班主任津貼。” 對此,希望各地落實和體現(xiàn)。
三是保證了班主任教育學生的權利,使班主任有更多的空間來做班主任工作。在我們強調尊重學生、維護學生權利的今天,一些地方和學校也出現(xiàn)了教師特別是班主任教師不敢管學生、不敢批評教育學生、放任學生的現(xiàn)象。新出臺的《規(guī)定》第十六條明確規(guī)定:“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學管理中,有采取適當方式對學生進行批評教育的權利。”保證和維護了班主任教育學生的合法權利,使班主任在教育學生過程中,在堅持正面教育為主的同時,不再縮手縮腳,可以適當采取批評等方式教育和管理學生。
四是強調了班主任在學校中的重要地位,使班主任有更多的信心來做班主任工作!兑(guī)定》從班主任的職業(yè)發(fā)展、職務晉升、參與學校管理、待遇保障、表彰獎勵等多個方面強調了班主任在學校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充分體現(xiàn)了對班主任工作的尊重和認可,對廣大班主任教師是一個極大的鼓舞和激勵。強調班主任在學校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對于穩(wěn)定班主任隊伍、促進班主任專業(yè)成長,鼓勵廣大班主任能長期、深入、細致地開展班主任工作有著積極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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