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要做到安全生產,先要做好安全宣傳教育,小編特地整理的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為了提高干部職工的安全責任意識和操作技能,預防事故發(fā)生,強化安全文化建設,促進企業(yè)內部安全穩(wěn)定和和諧發(fā)展,根據《安全生產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企事業(yè)單位內部治安保衛(wèi)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一、新工人“三級教育”培訓
凡進單位的新職工,必須經過單位、部門(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作業(yè)。
1、單位宣傳教育和培訓主要內容:
(1)國家生產、消防、道路交通安全和內部治安保衛(wèi)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
(2)本單位概況、安全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3)安全生產基本知識和事故典型案例教育;
(4)有關火警、盜警報警方法,撲滅初起火及自救逃生等知識和技能;
(5) 對新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的“三級安全教育”情況,應由單位安全主管部門填寫 “三級安全教育卡”并妥善保存。
2、部門(車間)宣傳教育和培訓的主要內容:
(1)本部門(車間)生產經營概況,主要設備及其特點,危險區(qū)域、要害部位;
(2) 本部門(車間)安全規(guī)章制度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3)結合本部門(車間)特點,學習防火、防爆、防毒、防盜、防觸電、防機具傷害等安全知識及搶救知識;
(4)事故案例教育及預防措施;
3、班組宣傳教育和培訓的主要內容:
(1)本崗位(工種)的生產規(guī)程及工作特點,設備性能和危險性及安全防范措施;
(2)本崗位(工種)安全操作規(guī)程;
(3) 本崗位(工種)設備、工具及使用方法和防護用品的.使用;
(4)本崗位(工種)事故教訓及預防措施;
二、復崗和換崗安全教育培訓
1、凡屬脫崗6個月以上或調換崗位者,必須進行復崗或換崗安全教育培訓;
2、“復崗”和“換崗”職工,由單位安全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安全教育培訓,各部門應予配合。
3、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為:
(1)生產、消防、道路交通安全知識。
(2)單位安全規(guī)章制度的再教育。
(3)新崗位安全責任制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安全注意事項。
(4) 在通過教育、培訓的基礎上,由單位安全主管部門通知接收部門,方可“復崗”或“換崗”工作。
三、特種工種、特種設備操作工崗前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凡從事特種作業(yè)的特種工種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安全機構培訓,經考核合格,并領取有關部門的上崗資質證書,方可持證上崗。
2、單位安全主管部門應嚴格執(zhí)行有關部門關于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管理的要求,按規(guī)定做好各類特種工種人員、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登記、年審、復檢工作。
3、特殊工種、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安全教育培訓,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4、凡未經有關部門專門培訓的特種工種人員不準上崗作業(yè)。
四、單位內部各級人員的宣傳教育培訓
1、單位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分管領導及生產、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人應按規(guī)定接受有關部門專門培訓,并領取上崗資質證書。
2、單位應定期對中層干部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每年不少于兩次。
3、單位應對職工進行涉及生產安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和治安安全等安全知識的綜合宣傳教育培訓或演練活動,每年不少于六次。
4、各部門應負責對部門班組長及職工(含新職工、外來務工人員)進行安全知識、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安全防范措施教育,每月不少于一次。
5、各班組應對所屬人員經常性進行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每月不少于一次。
五、宣傳教育培訓的考核和獎懲
1、單位應按《生產、消防、道路交通、治安工作目標管理考核》的要求,對部門的安全教育培訓進行考核,并參照單位《安全獎懲辦法》的有關條款予以獎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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