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產后得怎樣賠償員工
多數(shù)情況下公司宣布破產的,緊接著就是進入破產清算程序,然后公司法人資格消滅。也就意味著公司與員工之間的勞動關系會解除,此時勞動關系并非自然解除的,那么公司就要對員工進行賠償。究竟公司宣布破產怎么賠償員工?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公司宣布破產怎么賠償員工
公司倒閉時,將出現(xiàn)《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四)或第(五)款規(guī)定之勞動合同終止情形,用人單位須按第四十七條給予員工經濟補償。
相在條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臉藴拾绰毠ぴ缕骄べY三倍的數(shù)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哪晗拮罡卟怀^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公司宣告破產后會怎樣?
(1)對破產案件的效果。破產宣告對于破產案件的效果,就是破產案件轉入破產清算程序。在破產案件受理后,破產宣告以前,債務人還可以通過和解或者其他方式(如取得擔保、在短期內清償債務)而避免破產清算。而一旦破產宣告,則破產案件不可逆轉地進入清算程序。
(2)對債務人的效果。破產宣告對債務人產生身份上、財產上的一系列法律后果。具體說,主要有以下幾項:
、賯鶆杖顺蔀槠飘a人。在我國,被申請破產的企業(yè),在破產宣告前稱為債務人,在破產宣告后稱為破產企業(yè)。破產企業(yè)的身份,就是破產人。所謂破產人,就是民事權利受到破產程序拘束的人。
、趥鶆杖素敭a成為破產財產。破產宣告后,債務人的財產成為破產財產,即成為由管理人占有、處分并用于破產分配的財產。破產財產在歸屬、用途和處置方法上都服從于破產清算的目的。破產財產作為一個財產集合體,受到破產法有關規(guī)則的保護。
③債務人喪失對財產和事務的管理權。破產宣告后,債務人的財產和事務必須全部置于管理人的控制之下。因此,由債務人自行管理的重整程序經破產宣告轉為破產清算的,債務人應當及時向管理人辦理財產和事務的移交。破產宣告后,原則上應當停止破產人的業(yè)務活動。但是,繼續(xù)經營有助于破產財產的保值增值,符合債權人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許可。
(3)對債權人的效果。對債權人來說,破產宣告使他們獲得了行使權利的特別許可。在破產宣告前,所有的債權請求都處于凍結狀態(tài)。破產宣告后,因破產宣告以前的原因而發(fā)生的請求權,得依照破產程序的規(guī)定接受清償。為此,破產法對破產宣告后的債權行使作出了一些特別規(guī)定:
、儆胸敭a擔保的債權人即別除權人可以由擔保物獲得清償。根據(jù)破產法第109條的`規(guī)定,自破產宣告之日起,別除權人可以隨時由擔保物獲得優(yōu)先清償。第 110 條進一步規(guī)定,有財產擔保的債權人行使優(yōu)先受償權利未能完全受償?shù),其未受償(shù)膫鶛嘧鳛槠胀▊鶛唷R虼,具備這些情形的別除權人應當在破產宣告后及時行使權利,以便參加隨后開始的破產分配。
②無財產擔保的債權人依破產分配方案獲得清償。無財產擔保的債權人不享有由特定財產優(yōu)先受償?shù)臋嗬。而只能依照法律?guī)定的清償順序,通過法定程序集體確定分配方案,由破產財產獲得清償。
由于公司在破產后就會解除與員工的勞動關系,因此根據(jù)法律的規(guī)定,此時公司需要按照規(guī)定對員工進行賠償。一般是根據(jù)員工在該單位的工作年限作出賠償?shù)模ぷ鳚M一年的支付一個月本人工資作為賠償;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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