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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2015駕駛證使用新規(guī)定
公安部修訂《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
一:提門檻 嚴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申請
零容忍 限吸毒駕駛機動車資格
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大多駕駛營運車輛,在社會交通中承擔重大的交通安全責任,其安全駕駛意識和技能的高低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近年來,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肇事率較高,據(jù)統(tǒng)計,2009年至2011年,每年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肇事導致事故起數(shù)和死亡人數(shù)均占70%以上。新部令嚴格限制有嚴重危險駕駛行為的駕駛人申請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保證駕駛經驗豐富、安全守法的駕駛人進入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隊伍。規(guī)定:造成死亡交通事故負同等以上責任、醉酒駕駛記錄的終身不得申請;被處以吊銷或者撤銷駕駛證記錄的10年內不得申請;記滿12分的5年內不得申請大型客車駕駛證、3年內不得申請牽引車、中型客車駕駛證。
針對近年來暴露出的吸毒后駕駛機動車問題,對吸毒人員申請駕駛證或者駕駛機動車采取“零容忍”措施,嚴格限制吸毒人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規(guī)定:3年內有吸食、注射毒品行為或者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未滿3年的,不得申請駕駛證;駕駛人吸食、注射毒品后駕駛機動車或者正在執(zhí)行社區(qū)戒毒、強制隔離戒毒、社區(qū)康復措施的,要注銷駕駛證。
二:完善駕駛人考試制度
突出實際駕駛能力
為增強考試的針對性和實用性,新部令對小型汽車、大中型客貨車的考試項目進行了調整,確保更多小汽車駕駛人考試合格后能夠獨立駕車上路,提高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應對復雜條件的能力。其中:將科目一理論考試拆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交通信號、通行規(guī)則等知識,仍作為科目一;第二部分作為安全文明駕駛考試項目,在實際道路考試后進行,考核安全文明駕駛要求、復雜條件下的安全駕駛知識等,加深駕駛人對安全文明駕駛常識的理解記憶。對申領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的,在科目二場地駕駛技能考試中,增加模擬高速公路、雨霧天、濕滑路、緊急情況處置等考試項目,提高了考試針對性和考試難度。
據(jù)悉,調整后大中型客貨車科目二考試由原來的“訓練10項、考試6項”修改為“訓練、考試均為16項”。在科目三的實際道路駕駛技能考試中,增加山區(qū)、隧道、陡坡等復雜道路考試,并明確大中型客車考試里程不少于20公里、牽引車和大型貨車不少于10公里。
據(jù)公安部有關負責人介紹,此次小型汽車駕駛人的考試項目調整突出了實際駕駛中的實用性,取消小型汽車樁考兩個樁位之間的移庫、通過連續(xù)障礙、單邊橋等現(xiàn)實生活中應用性不強的考試項目。調整后,小型汽車場地考試項目由原來的“訓練10項、考試4項”改為“訓練和考試均為5項”,即倒車入庫、坡道定點停車與起步、側方停車、曲線行駛和直角轉彎。場地考試中用標線替換現(xiàn)有的標桿,更加貼近實際道路場景。
同時,為確保駕駛人培訓、考試質量,建立了考試培訓質量公告制度和違規(guī)考試發(fā)證責任追究制度,設置考試工作紀律“高壓線”,明確民警違規(guī)考試發(fā)證的法律責任,并規(guī)定對3年以下駕齡的駕駛人發(fā)生交通死亡事故的,倒查考試發(fā)證民警的責任。
三:完善審驗和實習期管理
嚴格重點駕駛人日常管理
據(jù)統(tǒng)計,我國駕駛人以平均每年2000多萬人的速度快速增長,1年以下駕齡的實習期駕駛人肇事比率較高,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交通違法較為突出。為加強日常管理,123號令明確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和實習期駕駛人作為重點管理對象,進一步完善駕駛證審驗和實習期管理制度。
除第一次領取駕駛證的人以外,規(guī)定將增駕新取得大型客車、中型客車、牽引車等駕駛證的駕駛人一并納入實習期管理。特別是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實習期結束后要參加安全文明駕駛等知識考試,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在實習期內違法記6分以上的,實習期限延長一年,再次記6分以上的,取消其實習車型的駕駛資格。同時,還規(guī)定實習期內有記滿12分記錄的,要予以注銷實習車型的駕駛資格?紤]到高速公路道路情況的特殊性,實習期駕駛人駕車上高速公路時,必須由持相應或者更高車型駕駛證3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
在駕駛證審驗方面,規(guī)定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每年參加審驗,但沒有記分的可以免于審驗,以鼓勵駕駛人守法駕駛。同時,規(guī)定持有其他準駕車型駕駛證且發(fā)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擔同等以上責任的,也要參加當年的審驗。此外,加強了審驗時的學習教育,規(guī)定除審驗交通違法、事故處理,違法記分和滿分學習、申報身體條件情況以外,還要參加不少于3小時的法律法規(guī)、交通安全文明駕駛等知識學習,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同時,進一步增加交通違法成本,規(guī)定對發(fā)生死亡交通事故負同等以上責任、有記滿12分記錄或者連續(xù)3年不審驗的,注銷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逐級降低其駕駛資格,最終只保留其小型汽車駕駛資格,加強對駕駛人的管理。
四:提高涉及校車等交通違法行為的記分
加大對嚴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
為充分發(fā)揮機動車駕駛人累積記分制度在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維護道路交通秩序中的積極作用,規(guī)范駕駛人駕駛行為,進一步加大對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123號令對校車、大中型客貨車、危險品運輸車等重點車型駕駛人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提高了記分分值,記分項由38項增加至52項。
新增:使用偽造和變造校車標牌、校車超員20%以上記12分、不按規(guī)定避讓校車記6分等14個涉及校車管理的記分項;中型以上客貨車、危險品運輸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行駛超速20%以上,或者在其他道路行駛超速50%以上,駕駛營運客車、校車超員20%以上、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等行為記12分,以及疲勞駕駛載客汽車、危險品運輸車記12分等記分項。
提高:將未懸掛或者不按規(guī)定安裝號牌、故意遮擋污損號牌等違法行為記分由6分提高到12分,將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等違法記分由3分提高到6分。
同時,考慮到《道路交通安全法》已規(guī)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取消了原醉酒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記分。
五:放寬年齡限制 縮短等候時間
進一步為群眾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務
為更加方便群眾高效快捷辦理機動車和駕駛證業(yè)務,123號令推出6項便民服務措施
將駕駛證補換領、審驗和小型汽車駕駛證考試等業(yè)務向縣級車輛管理所下放,方便縣鄉(xiāng)、農村群眾在家門口申領、換領汽車駕駛證,縮短群眾辦事距離,減少群眾往返時間。
將核發(fā)和補換領駕駛證的時限由3日縮短為1日。群眾在駕駛證遺失或損壞后,在申請辦理補換證的當日即可領取的新的駕駛證,方便群眾駕車出行。同時,對于申領駕駛證的群眾,在三個科目考試合格和宣誓儀式后,當日就可領取駕駛證。
將申領大型貨車駕駛證的年齡條件由21歲放寬至20歲。
考慮到一些群眾由于平時學習工作較忙,不能在2年內完成培訓和考試,將駕駛準考證明有效期由2年延長至3年,方便群眾通過法規(guī)知識考試后,有更充裕的時間參加駕駛技能培訓學習,參加考試。
推行互聯(lián)網、電話等遠程自助預約駕駛人考試服務,公開考試預約計劃、預約人數(shù)和考試人數(shù),方便群眾根據(jù)自己的學習、工作和生活需要,合理選擇時間參加考試。
細節(jié)解讀《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
★ 醉駕大中型客貨車終身禁駕
為嚴格限制有嚴重危險駕駛行為的駕駛人申請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公安部新規(guī)規(guī)定:造成死亡交通事故負同等以上責任、醉酒駕駛記錄的終身不得申請;被處以吊銷或者撤銷駕駛證記錄的10年內不得申請;記滿12分的5年內不得申請大型客車駕駛證、3年內不得申請牽引車、中型客車駕駛證。
★ 3年內曾吸毒不得申請駕照
針對近年來暴露出的吸毒后駕駛機動車問題,新規(guī)中對吸毒人員申請駕駛證或者駕駛機動車采取“零容忍”措施,規(guī)定:3年內有吸食、注射毒品行為或者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未滿3年的,不得申請駕駛證;駕駛人吸食、注射毒品后駕駛機動車或者正在執(zhí)行社區(qū)戒毒、強制隔離戒毒、社區(qū)康復措施的,要注銷駕駛證。
公安部交管局解讀稱,原部門規(guī)章規(guī)定限制申請和注銷駕駛證的條件為吸食、注射毒品、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
★ 道路考試預約不得超5次
根據(jù)新的規(guī)定,駕駛準考證明在有效期內,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預約次數(shù)不得超過5次。每個科目考試不合格的,可以補考一次,即科目二和科目三各有10次考試機會。第5次預約考試仍不合格的,已考試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績作廢。科目二、科目三考試不合格的,重新申請考試的預約時間由20日縮短為10日?颇恳缓涂颇咳踩拿黢{駛常識考試沒有預約次數(shù)的限制,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不合格的,已通過的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成績有效。
★ 明年起駕齡1年內駕駛人不得獨自上高速
除第一次領取駕駛證的人以外,規(guī)定將增駕新取得大型客車、中型客車、牽引車等駕駛證的駕駛人一并納入實習期管理。實習期(一年)內有記滿12分記錄的,要予以注銷實習車型的駕駛資格。實習期駕駛人駕車上高速公路時,必須由持相應或者更高車型駕駛證3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
解讀:公安部表示,嚴格駕駛證實習期管理,有助于新駕駛人文明禮讓、安全守法駕駛意識和習慣的養(yǎng)成。我國法律規(guī)定了實習期駕駛人需要在車身后部粘貼實習標志等,但是在部門規(guī)章層面,沒有對實習期駕駛人的違法記分、審驗教育和駕車通行限制等方面做出細化規(guī)定。據(jù)統(tǒng)計,我國駕駛人以平均每年2000多萬人的速度快速增長,1年以下駕齡的實習期駕駛人肇事比率較高,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交通違法較為突出。截至2011年底,1年以下駕齡駕駛人達2613萬人,占總數(shù)的10.91%。但新駕駛人素質不高、安全守法駕駛意識不強等問題突出,今年國慶黃金周期間,駕齡不足1年的新駕駛人肇事導致的死亡人數(shù)占總量的16.2%。歐美等發(fā)達國家普遍對實習期駕駛人采取嚴格的管理措施。如英國規(guī)定領取駕駛證2年內被扣6分,注銷駕駛證,重新考試;法國規(guī)定實習期為3年,3年內只要被扣3分就要參加學習,扣6分則要重新考試。
公安部表示,為加強新駕駛人的管理,123號令擴大了實習期管理范圍,明確了實習期陪駕要求,并要求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實習期結束后,要參加安全文明駕駛等知識考試,接受交通事故警示教育等。
★ 連續(xù)3年不驗照將降低駕駛資格
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每年參加審驗,但沒有記分的可以免于審驗。審驗時除審驗交通違法、事故處理,違法記分和滿分學習、申報身體條件情況以外,還要參加不少于3小時的法律法規(guī)、交通安全文明駕駛等知識學習,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應當在每個記分周期結束后30日內接受審驗,持有其他準駕車型駕駛證發(fā)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擔同等以上責任、駕駛證未被吊銷的,應當在發(fā)生事故的記分周期結束后30日內接受審驗。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以及持有其他準駕車型駕駛證發(fā)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擔同等以上責任、駕駛證未被吊銷的駕駛人,參加審驗時只需填表自主申報身體條件情況,不必再到醫(yī)院進行體檢。但年齡在60周歲以上的駕駛人,還要按照原有規(guī)定期限,提交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y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對發(fā)生死亡交通事故負同等以上責任、有記滿12分記錄或者連續(xù)3年不審驗的,注銷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逐級降低其駕駛資格,最終只保留其小型汽車駕駛資格。
★ 科目一考試分成兩次進行
修改后,科目一第二部分將作為科目三中的一個考試項目,放在實際道路駕駛考試后進行,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不再另外收費。考慮到學員考試科目一時基本沒有實際駕駛操作經驗,待學員考完科目三實際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對駕駛操作有了直觀認識,此時考試安全文明駕駛常識,可以使學員結合駕駛培訓考試經歷進一步加深對安全文明駕駛等知識的理解和應用。兩部分的考試試卷滿分均為100分,90分為合格。
★ 大中型客貨車考試難度增加
公安部表示,近年來,大中型客貨車在急彎、陡坡、冰雪濕滑等危險路段的重特大交通事故頻發(fā)。在公安部組織的社會調查中,有70.9%的調查對象認為申請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應該考試模擬高速公路、連續(xù)急彎山區(qū)路、雨(霧)天、濕滑路、緊急情況處置等內容。此外,國外許多國家十分重視危險路段駕駛意識和技能的考核,芬蘭、瑞典等國家進行冰上駕駛技能的培訓和考核。
★ 小型汽車優(yōu)化科目二考試項目
根據(jù)以前的規(guī)定,小型汽車科目二訓練項目共10項,考試其中的4項,必考項目為樁考、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側方停車3項,其他項目中隨機選考1項。公安部表示,通過調研發(fā)現(xiàn),小型汽車科目二考試存在部分考試項目針對性不強,如通過連續(xù)障礙、通過單邊橋等現(xiàn)實生活中已不常用。123號令優(yōu)化了小型汽車科目二考試項目,簡化了小型汽車樁考考試線路,改為倒車入庫,取消兩個樁位之間的移庫要求,將百米加減擋、起伏路行駛等兩個項目調整至實際道路駕駛考試中。
在科目二場地考試中,將用施劃標線替換現(xiàn)有的標桿,防止考生以標桿為基準點背口訣應試,使考試更貼近實際場景。
★不按規(guī)定避讓校車扣6分
新規(guī)定對校車、大中型客貨車、危險品運輸車等重點車型駕駛人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提高了記分分值,記分項由38項增至52項。新增的有:使用偽造和變造校車標牌、校車超員20%以上記12分,不按規(guī)定避讓校車記6分等14個涉及校車管理的記分項等。
提高的有:將未懸掛或不按規(guī)定裝號牌、故意遮擋污損號牌等違法行為記分由6分提高到12分,將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等違法記分由3分提高到6分。
同時,考慮到《道路交通安全法》已規(guī)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取消了原醉酒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記分。
★ 部分一次記12分和6分違法行為
★2013年起闖紅燈扣6分
部分一次記12分違法行為: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
●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
●連續(xù)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的
●駕駛營運客車(不包含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shù)20%以上的。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guī)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原來記6分)。
●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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