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托管協議書3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fā)展,我們都跟協議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簽訂協議能夠保證雙方合作愉快。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寫好協議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托管協議書3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托管協議書 篇1
甲方:杭州顯俊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負責人:余顯軍)地址:
身份證號: 52212219751019321X電話:
乙方:父親: 身份證號: 電話 母親:身份證號:電話 學生:所在學校:班級:
地址: 乙方為方便子女接受教育,經考察決定將現就讀于 學校的學生 交由甲方托管。為明確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委托甲方在指定期間履行對學生的看護及教育管理責任。甲方要以高度負責和敬業(yè)奉獻的精神,為學生提供安全。
二、接送:甲方按時接送學生,學生應在托管班統一安排的地點等候。
三、委托期限:自_____ __年_ _ _月__ _日至__ ____年__ _月_ __日;(備注: ____)。
五、報酬及支付方式:托管費每月 元,乙方應以負責的態(tài)度按時交納托管費用,延期交納需經甲方同意,否則甲方應在合理期限內通知乙方交納,如乙方拒不交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六、乙方要配合甲方為學生創(chuàng)造良好的學習條件和氛圍,教育學生遵守托管期間的有關規(guī)定,不得自行外出、擅自脫離甲方監(jiān)護,如學生不服從安排,不聽勸導一意孤行外出玩;蜻M行其他未約定的活動的,甲方不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如學生帶有傳染性疾病,乙方需及時向甲方通報情況,甲方有權根據學生病情做出合理處置或拒絕學生參加托管。
七、自己送來的學生在路上出兩安全事故甲方一律不承擔責任。
七、學生當日不參加托管的,乙方需提前告知甲方。
八、因下列原因或者學生擅自脫離監(jiān)護發(fā)生意外事故而致人身或者財產損失的,甲方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并無不當的,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賠償要求:
1、地震、雷擊、臺風、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tài),甲方不知道或者難于知道的;
3、其它意外因素造成的。
九、甲方有義務提供安全的條件,確保學生托管期間履行監(jiān)護義務。對因提供條件不當、甲方故意或重大過失未能充分履行監(jiān)護義務,造成學生財產或人身損害的,甲方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十、合同解除
1.乙方對甲方服務不滿意或因其他原因可協商解除本協議,其費用按實際托管天數計算。
2.乙方不打招呼,擅自離校轉學,或者不再符合托管條件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在此期間發(fā)生的所有與被托管學生有關的糾紛均由乙方自行處理,與甲方無關。
十一、乙方要積極主動地保持與甲方的聯系和配合,乙方如果發(fā)生住址、電話等聯系方式的變更應該及時通知甲方。甲方也要將學生托管期間的表現與變化情況充分告之乙方,配合乙方確定學生的教育方案。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托管協議書 篇2
為了確保學生在中心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中心教育; 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fā)發(fā)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我中心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jiān)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jiān)護人,其監(jiān)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中心,中心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監(jiān)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中心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jiān)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中心期間發(fā)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3、學生在中心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中心有過錯的,按中心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中心無過錯:
(1)損害事件的發(fā)生與中心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中心的設施有關,但中心的設施并無缺陷;
(2)中心或教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fā)生。
5、學生放學后應立即離開中心回家,非中心或教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中心不承擔賠償責任。
6、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或由教職員工和中心共同負責,中心還可根據情節(jié)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中心不負責任。
7、中心開展中心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中心應承擔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guī)定,造成意外傷害的,中心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中心或私自離開中心,中心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jiān)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中心不承擔責任。
8、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出現的,由肇事交通規(guī)則,出現的,由肇事方負責;在中心院內騎自行車,違反規(guī)定出現事故,中心不負責任。
9、中心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物,因此發(fā)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中心、教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中心或教師承擔部分責任。
10、中心必須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清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清除的,必須加以封閉并增設警示標志,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志,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學生傷害的,由中心承擔賠償責任。
11、嚴禁學生放學后或假日,私自到江河、深水潭、池塘、水庫洗澡或游泳,造成意外事故,中心不負責任。
12、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guī)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離崗或違反規(guī)程,失責的工作人員負責.。
13、學生在中心活動中發(fā)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在學生投保的情況下中心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14、學生在已經投保情況下,發(fā)生安全事故后,受傷害的學生,其父母(監(jiān)護人)不愿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5、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該本中心學習期間.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乙方(學生監(jiān)護人)簽字:
二0xx年 月 日
托管協議書 篇3
甲方: 紫云縣苗苗藝術 幼兒園
乙方:家長(監(jiān)護人)
協議期限:自協議發(fā)放之日起至孩子離園之日止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是家庭的希望。孩子平安健康,快樂成長是我們共同的心愿,為了確保孩子的安全,做到讓孩子高高興興到園,安安全全回家,是教師、家長、幼兒共同的責任,要求教師、家長、幼兒樹立“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的意識,“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觀念,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及結合我園實際情況,現就孩子在園托管安全與家長達成以下協議:
1、 家長接送孩子的車輛不能進入園內,避免對幼兒造成傷害。
2、 家長嚴格遵守我園作息時間,早上 7:30——8:30 入園,下午 4:30——5:30 離園。家長在接送孩子時無特殊情況不允許到班和在幼兒園逗留,接到孩子后帶好孩子離園并看管好,否則后果自負。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到幼兒園接孩子,必須提前打電話告知園長及班主任。
3、 為保證幼兒的安全,接送人員只能是其親屬,若有特殊情況只能由其家長的同事或鄰居代接。但家長必須告知代接人的姓名及特征,接送人員在接送路上必須看管好幼兒。否則后果自負。同時接送人員必須簽字方能接走幼兒。
4、 家長每天送孩子入園前,必須認真檢查孩子是否隨身帶有貴重物品或鋒利危險品入園,否則造成的后果由家長自負。
5、 每天送孩子入園,必須把孩子親自送到接孩子老師的手中。如孩子有輕微病情,必須給老師說明其病情,如帶有藥品,必須在用藥登記表上認真填寫,并把藥品交給老師,不能讓孩子自帶藥自吃藥。否則所造成的后果由家長自負。
6、 家長不能讓孩子帶零食和玩具入園。
7、 家長發(fā)現其孩子生病,最好不能讓孩子入園,否則若為傳染性疾病或病情加重,所造成的后果由家長負責。
8、 老師發(fā)現幼兒有突發(fā)病變,必須先通知其家長,若情節(jié)嚴重,先送到醫(yī)院進行救治。
9、 新生報名時,若孩子有其他病史,如過敏史、傳染病史、抽風史、驚厥史及其他特殊病史。
因隱瞞幼兒病史,幼兒在園內發(fā)生事故,一切責任由家長自負。
甲方法人簽章: 乙方簽名: 班級教師:
幼兒班級 幼兒姓名: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