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最新工傷賠償標準一覽表
很多勞動者在工作的過程中遭受了身體受傷,由于不懂相關法律規(guī)定,于是就不知道用什么樣的方法去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以下是CN人才小編搜集并整理的有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工傷賠償標準,又稱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是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準。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fā)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guī)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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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醫(yī)療費 |
1、要求: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第3款。 3、備注: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不是必須到簽有服務協(xié)議的醫(yī)療機構治療。 |
2.住院伙食補助費 |
1、標準: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 2、要求:住院期間。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第4款。 4、備注:單位沒有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參考當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金標準。 |
3.交通費、食宿費 |
1、標準: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 2、要求:醫(yī)療機構出具診斷證明,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tǒng)籌地區(qū)以外就醫(yī)。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第4款。 |
4.康復治療費 |
1、標準: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第6款。 3、備注:依地方規(guī)定,康復治療需經辦機構組織專家評定。 |
5.輔助器具費 |
1、標準:各省、直轄市工傷輔助器具限額標準。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yè)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 |
6.停工留薪 |
1、標準: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qū)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xù)享受工傷醫(yī)療待遇。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1條。 4、備注:停工留薪期根據醫(y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確定,但確定的部門和程序,依地方規(guī)定 |
7.護理費 |
1、標準: (1)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評定傷殘后需要護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統(tǒng)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tǒng)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tǒng)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 2、要求:生活護理費需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工傷職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1條第3款、第32條。 |
7.傷殘補助金 |
一級至四級傷殘待遇 1、標準: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級傷殘為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按月享受傷殘津貼: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補足差額; 2、要求: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xù)后,停發(fā)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補足差額。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yī)療保險費。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 4、備注: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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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工傷所需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身份證復印件;
3、醫(yī)院診斷證明或職業(yè)病診斷證明;
4、工商企業(yè)登記檔案資料
5、用個單位與勞動者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如:勞動合同、廠牌、工卡、證人證詞、出入證、罰款單、警告信等)
6、工傷事故報告書
7、上下班途中發(fā)生交通事故,需提交交通事故認定書、路線圖、房東證明及身份證復印件、鄰居證明及復印件
[工傷評殘所需材料]
1、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南海區(qū)不需要治療醫(yī)院簽字,其它區(qū)需要)
2、身份證復印件;
3、病歷、出院小結、診斷證明、X光片、CT及報告單(原件)
4、工傷認定書(原件)
5、介紹信
[工傷仲裁所需材料]
1、身份證復印件;
2、工商企業(yè)檔案登記資料
3、工傷認定書;
4、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
5、停工留薪鑒定書
6、門診病歷、診斷證明、出院小結
7、銀行的工資明細清單
8、同意安裝假肢鑒定書
9、若購有社保,需提交工傷保險待遇核報表
[重新鑒定所需材料]
1、復查申請書1份
2、身份證復印件1份
3、《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原件與復印件核對無誤后原件予以退回)
4、初評的《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或《勞動能力鑒定評定表》復印件1份
5、病歷原件及復印件1份(須自留一份病歷原件或復印件,以備交原治療醫(yī)院填寫診斷意見時參考)
6、結論書落款日期已超過15日的情況下,須交《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送達回證》原件1份;如送達回證簽收日期已超過15日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