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東莞最低工資上調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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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東莞最低工資上調規(guī)定
從今年已對最低工資作出明確的四省市調整幅度來看,漲幅普遍放緩。以上海為例,在去年調整的基礎上,從今年4月1日起,上海月最低工資標準從2020元調整到2190元,增加170元,比上一輪調整略少30元。
根據廣東省日前發(fā)布的供給側改革方案,廣東今明兩年內則將暫停上漲最低工資。事實上,從近年來全國最低工資增速來看,漲幅基本在逐年走低。2011-2015年,已經調整地區(qū)平均增幅分別為22.1%、20.1%、17%、14.1%、14.9%。
“現在最低工資水平已處于相對合理的狀態(tài),如果再按過去幾年那樣快速上漲,在當前經濟增速放緩的情況下,企業(yè)承受的壓力會更大,這樣只會導致企業(yè)裁員來減輕負擔,最后只能推高整體失業(yè)率。”李實判斷,未來幾年,最低工資標準增幅較前幾年將會有所放緩,且也不會快于社會平均工資增速。
反映到已發(fā)布2016年工資指導線的省份來看,工資增幅均出現了一定程度的回落。比如,今年山西、內蒙古確定的企業(yè)貨幣工資增長指導線的基準分別是7%、8.5%,相較去年紛紛下調了3個百分點、1.6個百分點。
2016年廣東最低工資標準最高1895元/月
廣東省(不含深圳市)于2015年5月發(fā)布的'最低工資標準分四類:其中一類地區(qū)是廣州,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895元/月;二類2016年廣東最低工資標準最高1895元/月
地區(qū)是珠海、佛山、東莞、中山等四個珠三角城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510元/月;三類地區(qū)是汕頭、惠州、江門、肇慶四個城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350元/月;其余地區(qū)為四類地區(qū),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210元/月。
中國最低工資標準制度始于2004年3月1日。實施十二年來,這是廣東省第三次宣布不上調最低工資標準。之前兩次分別是在2009年和2012年,均為全球經濟危機之后。
最低工資標準與企業(yè)工資指導線類似,均可視為區(qū)域經濟的風向標。此前2015年11月,廣東省曾公布2015年企業(yè)工資指導線:工資增長基準線為8.5% ;上線為12.5%,下線為零增長或負增長。在過去十余年間,廣東省企業(yè)工資指導線 “下線為零增長或負增長”的情況,僅在全球爆發(fā)金融危機的2009年出現過。
延伸閱讀——全國各省份月最低工資標準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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