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合同實用3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guī)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房屋合同3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房屋合同 篇1
轉租人xxxxx(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xxxxx(以下簡稱乙方)
當事人就房屋一部轉租達成以下協(xié)議:
第一條 轉租人經得出租人的同意,就承租的坐落xxx市xxx地號(門牌)市區(qū)路xxx號)層樓房、其樓上全部xxx平方米轉租與承租人為居住使用。
第二條 轉租期限
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計xxx年。
第三條 租金
1.每月租金人民幣xxx元,每月xxx日以前繳納。
2.保證金人民幣xxx元,于轉租期滿交還房屋時無息返還。
第四條 使用轉租物的限制
1.本轉租房屋系供居住之用。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轉租房屋全部或一部分轉租、出借、頂讓,或以其他變相方法由他人使用轉租房屋。
3.乙方于轉租期滿應即將轉租房屋遷讓交還,不得向甲方請求遷移費或任何費用。
4.轉租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險物品影響公共安全。
5.轉租房屋有改裝設施的必要,乙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后得自行裝設,但不得損害原有建筑,乙方于交還轉租房屋時并應負責回復原狀。
第五條 危險負擔
乙方應以善良管理人的方式使用轉租房屋,除因天災地變等不可抗拒的`情形外,因乙方的過失致轉租房屋損毀,應負損害賠償之責。轉租房屋因自然的損壞有修繕必要時,由甲方負責修理。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約定方法使用轉租房屋,或拖欠租金達兩期以上,經甲方催告限期繳納仍不支付時,不待轉租期限屆滿,甲方得終止租約。
2.乙方于終止租約或轉租期滿不交還房屋,自終止租約或轉租期滿之翌日起,乙方應支付按房租1倍計算違約金。
第七條 其他特約事項
1.轉租房屋的稅費由甲方負責,乙方水電費自行負擔。
2.乙方遷出時,如遺留家具雜物不搬的,視為丟棄,可由甲方處理。
3.乙方如覓有保證人,應與保證人負連帶保證責任。
4.本合同轉租期限未滿,一方擬終止租約時,須得對方的同意。
第八條 出租人對于轉租人將租賃房屋一部轉租與承租人的應予以同意。
本合同一式四份,當事人及連帶保證人各執(zhí)一份為憑。
轉租人(甲方):xxxxx
承租人(乙方):xxxxx
連帶保證人: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房屋合同 篇2
在二手房買賣中,每遇房上漲或下跌,都會出現(xiàn)賣方或買方違約的情況。訴至法院,有地方法院判決合同有效,雙方繼續(xù)履行合同;而有的法院則判決違約一方承擔違經責任,解除雙方的買賣合同。
一、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后不履行怎么辦
。ㄒ唬┮罄^續(xù)履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首先當事人一方可要求違約方繼續(xù)履行合同,如對遲延履行約定了違約金的仍可要求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如沒約定遲延履行違約金有損失的可要求賠償損失。
但有下列情況的不適用繼續(xù)履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2、債務的標的不適于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3、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ǘ┙獬贤m用定金罰則或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1、定金罰則,如果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了定金條款,或者另外訂立了定金合同,則可以適用定金。以定金方式承擔違約責任的做法是:支付定金一方違約時,不得要求對方退回定金;收受定金一
方違約時,應雙倍返還定金。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定金數(shù)額不得超過合同總價款的20%,超過部分將不被視為定金。
2、違約金,如不適用定金罰則適用違約金。當事人在合同中明確約定違約金的數(shù)額或者計算方法,并且約定不違法,也無明顯不合理的,則適用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但如果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數(shù)額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如果約定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3、賠償損失,在另外一些情況下,違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1)合同當事人沒有約定違約金和定金,也沒有法定違約金可以適用的,如果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了損失,則違約方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數(shù)額可由雙方商定,或由仲裁機構裁決和法院判決。
。2)雖有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或者法定違約金,但違約一方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補償損失的,對于不足部分仍應賠償損失。損失賠償?shù)慕痤~應相當于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本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超過違約一方在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最大損失。
二、房屋買賣合同一方違約咋辦
按照約定全面履行合同義務是合同履行的'一項基本原則。因此,除合同另有約定或出現(xiàn)可單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無論是合同簽訂后的預期違約還是合同履行期屆滿后的實際違約,如另一方堅決要
求繼續(xù)履行的,除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條規(guī)定外,應責令雙方繼續(xù)履行。在履行義務的同時,另一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對于確不能繼續(xù)履行的,違約方應當賠償因違約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預期可得利益損失。其中房屋漲跌損失的確定,可參照以下方式:
。ㄒ唬╇p方協(xié)商確定的,從其約定;
。ǘ╇p方不能協(xié)商確定的:
1、原則上可比照最相類似房屋的市場成交價(首先是同幢相同樓層及房型;其次是相鄰幢同樓層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區(qū)域內房屋)與買賣合同成交價之差確定房屋漲跌損失;
2、無最相類似房屋比照的,可通過專業(yè)機構評估確定房屋漲跌損失。認定損失的時間點應從保護守約方的利益出發(fā),以守約方的請求為基礎,結合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日、違約方的違約行為確定之日以及審理中房屋的漲跌情況等,合理確定。
最后,守約方損失的認定還應綜合考慮守約方的履約情況、違約方能預見的因房屋價值漲跌而產生的損失以及雙方是否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損失擴大等因素。
三、律師看法
作為長期關注二手房交易的崔新江律師認為,遇到這種情況,守約一方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時,最好選擇讓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解除房屋買賣合同,而不要選擇合同的繼續(xù)履行。理由是:
一般情況下,業(yè)主都是以銀行貸款按揭形式從開發(fā)商手中購房,之后按月供款還貸。在購房時間不長,銀行貸款未還完情況下,房產都抵押給了銀行。所以,在進行二手房交易過種中,業(yè)主要贖樓,買家要申請過戶及申請銀行貸款等。在辦理這些事項時,很多情況下是需要原業(yè)主的配合。如果原業(yè)主不配合,買家根本完不成二手交易過戶的全部程序。
不但如此,在原業(yè)主不配合贖樓的情況下,買家就得自行出錢贖樓或找擔保公司贖樓。如果原業(yè)主另有債務,極有可能被債權人申請查封;蛘咴瓨I(yè)主真接另找買家,把房屋過戶他人,使買家落空。 二手房交易中手續(xù)繁瑣,風險隨時可能發(fā)生,加之在辦理交易中不可能每個原業(yè)主不配合的事情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所以不建議買家選擇合同的繼續(xù)履行。
律師提示:為了防止業(yè)主在房價上漲時毀約或買家在房價下跌時退房,建議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約定較高的定金或違約金,增加違約成本,違約成本大于或等于房價上漲或下跌的價值時,可避免一方違約情況的發(fā)生。
定金只要不超過房價的20%,就會得到法院的支持。
房屋合同 篇3
1、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住所。合同中應當明確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地址、聯(lián)系辦法等,以免出現(xiàn)欺詐情況;雙方應向對方作詳細清楚的介紹或調查;應寫明是否是共有財產、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或家庭共同財產。
2、標的。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標的就是房屋。合同中應明確房屋的地點(方位、朝向、門牌號等)、面積、類型(公房或私房)設施設備結構(木制、磚制等建筑使用的材料)、質量(新舊程度、使用狀況等)、格局、裝修及附屬設施等內容。
3、價款。價款是合同中最重要的條款,它的主要內容涉及到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條件如何申請按揭貸款、定金、尾款等。在簽訂合同中,應當依據(jù)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以房屋的'不同類型,確定不同的定價原則,明確房屋售價是多少,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售價是多少。雙方還要明確按國家規(guī)定交納各自應當交的稅費和雜費;如果雙方另有約定,則應當在合同中明確這一約定。
4、交付方式。合同中應包括出賣方交付房屋及受買方支付價款的方式。交會房屋,應明確要對房屋進行驗收,并按規(guī)定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xù),交納稅金及費用,領取新的房屋產權證明等。支付價款的方式,應明確以現(xiàn)金還是支票支付,付款是一次性付清或分期交付以及繳納定金的時間、數(shù)額、分期付款的步驟、時間和數(shù)額等。
5、履行期限、地點、方式。合同中應主要寫明交房時間,條件,辦理相關手續(xù)的過程,配合與協(xié)調問題,雙方應如何尋求中介公司、律師、評估機構等服務,各種稅費、其他費用如何分攤,遇有價格上漲、下跌時如何處理。
6、合同生效條款。合同中應約定合同生效時間,生效或失效條件,當事人不能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shù)刈钃蠗l件生效或不生效,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無效的情形,幾種無效的免責條款,當事人要求變更或撤消合同的條件,合同無效或被撤消后,財產如何進行返還等等。
7、違約責任。合同中要說明哪些系違約情形,如何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定金、賠償金的計算與給付,在什么情況下可以免責,擔保的形式,對違約金或定金的選擇適用問題等等。
8、解決爭議的方式。合同中應約定解決爭議是采用仲裁方式還是訴訟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雙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決糾紛,應按照我國《仲裁法》的規(guī)定寫清明確的條款。
9、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條款。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條、第九十一條、第九十四條之規(guī)定,合同當事人可以中止、終止或解除房屋買賣合同。有必要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的條件,上述情形中合同應履行的通知、協(xié)助、保密等義務,解除權的行使期限,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的補救措施,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后財產如何進行返還等等。
10、合同的變更與轉讓。合同中應約定合同的變更與轉讓的條件或不能進行變更、轉讓的禁止條款。
11、附件。合同中應說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以及附件的效力等。必要的時候,還需簽訂有關的補充協(xié)議,特別是有關房屋面積、房屋質量以及付款等關鍵條款,一定要有細節(jié)性的明確約定。
【房屋合同】相關文章:
【精選】房屋合同09-16
房屋的合同03-10
房屋合同08-18
(經典)房屋合同08-29
房屋合同[經典]09-07
房屋合同(精選)08-20
【經典】房屋合同08-28
(精選)房屋合同08-30
(經典)房屋合同09-11
房屋合同[精選]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