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備】分包合同4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分包合同4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分包合同 篇1
工程承包人(施工總承包人或專業(yè)工程承(分)包人):__________
勞務分包人: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_____(以下簡稱為“發(fā)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或專業(yè)承(分)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分)包合同”),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xié)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勞務分包人資質情況
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__
發(fā)證機關:_______________
資質專業(yè)及等級:____________
復審時間及有效期:___________
2、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
分包范圍:_______________
提供分包勞務內容:__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結束工作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總日歷工作天數為:___天
4、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按總(分)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和《建筑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本工作必達到質量評定____等級。
5、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yōu)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專業(yè)承(分)包合同。
6、標準規(guī)范
除本工程總(分)包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適用標準規(guī)范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
7、總(分)包合同
7.1工程承包人應提供總(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jié)除外),供勞務分包人查閱。當勞務分包人要求時,工程承包人應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一份總包合同或專業(yè)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jié)除外)的副本或復印件。
7.2勞務分包人應全面了解總(分)包合同的各項規(guī)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jié)除外)。
8、圖紙
8.1工程承包人應在勞務分包工作開工___天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圖紙___套,以及與本合同工作有關的標準圖___套。
9、項目經理
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___,職務:____,職稱:____
9.2勞務分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___,職務:___,職稱:___。
10、工程承包人義務
10.1、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總(分)包合同,組織實施施工管理的各項工作,對工程的工期和質量向發(fā)包人負責;
10. 2、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勞務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2)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完成水、電、熱、電訊等施工管線和施工道路,并滿足完成本合同勞務作業(yè)所需的能源供應、通訊及施工道路暢通的時間和質量要求;
(3)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
(4)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完成辦理下列工作手續(xù)(包括各種證件、批件、規(guī)費,但涉及勞務分包人自身的手續(xù)除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位置,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下列生產、生活臨時設施:________,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為:____________;
10.3、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統(tǒng)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年、季、月施工計劃、物資需用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析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jiān)督、檢查和驗收;
10.4、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沉降觀測、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統(tǒng)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驗收;
10.5、統(tǒng)籌安排、協(xié)調解決非勞務分包人獨立使用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工作用水、用電及施工場地;
10.6、按時提供圖紙,及時交付應供材料、設備,所提供的施工機械設備、周轉材料、安全設施保證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約定,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動報酬;
10.8、負責與發(fā)包人、監(jiān)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系,協(xié)調現場工作關系。
11、勞務分包人義務
11.1、對本合同勞務分包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向工程承包人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未經工程承包人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發(fā)包人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系;自覺遵守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章制度;
11.2、勞務分包人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計劃,有階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階段施工計劃,必要時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計劃,以及與完成上述階段、時段施工計劃相應的勞動力安排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準后嚴格實施;
11.3、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guī)范、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科學安排作業(yè)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zhí)行安全技術規(guī)范,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zhí)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huán)保、消防、環(huán)衛(wèi)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guī)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臟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11.4、 自覺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jiān)督和檢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與現場其他單位協(xié)調配合,照顧全局;
11.6、按時提交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配合工程承包人辦理交工驗收;
11.7、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勞務分包人責任發(fā)生損壞,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賃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具、周轉材料及其他設施;
11.9勞務分包人須服從工程承包人轉發(fā)的發(fā)包人及工程師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勞務分包人應對其作業(yè)內容的實施、完工負責,勞務分包人應承擔并履行總(分)包合同約定的、與勞務作業(yè)有關的所有義務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與檢查
12.1、勞務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guī)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yè)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jiān)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勞務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fā)生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承擔。
12.2、工程承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勞務分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guī)定進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fā)生的費用。
13、安全防護
13.1、勞務分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13.2、實施爆破作業(yè),在放射、毒害性環(huán)境中工作(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勞務分包人應在施工前l(fā)o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后實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13.3、勞務分包人在施工現場內使用的安全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及其他保護用品),由勞務分包人提供使用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準后,由工程承包人負責供應。
14、事故處理
14.1、發(fā)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勞務分包人應按有關規(guī)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報告工程承包人,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對事故進行處理。
14.2、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相關規(guī)定處理。
15、保險
15.1、勞務分包人施工開始前,工程承包人應獲得發(fā)包人為施工場地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的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15.2、運至施工場地用于勞務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工程承包人辦理或獲得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15.3、工程承包人必須為租賃或提供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并支付保險費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圍(內容)為:_______________
15.4、勞務分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yè)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勞務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圍(內容)為:___________
16、材料、設備供應
16.1勞務分包人應在接到圖紙后____天內,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設備、構配件供應計劃(具體表式見附件一);經確認后,工程承包人應按供應計劃要求的質量、品種、規(guī)格、型號、數量和供應時間等組織貨源并及時交付;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的,勞務分包人必須及時進行,費用另行約定。如質量、品種、規(guī)格、型號不符合要求,勞務分包人應在驗收時提出,工程承包人負責處理。
16.2勞務分包人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因保管不善發(fā)生丟失、損壞,勞務分包人應賠償,并承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發(fā)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16.3工程承包人委托勞務分包人采購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稱、規(guī)格、數量、質量或其他要求):
___采購材料費用為:___ (單價)
___采購材料費用為:___(單價)
___采購材料費用為:___ (單價)
___采購材料費用為:___ (單價)
16.4工程承包人委托勞務分包人采購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憑采購憑證,另加___%的管理費向工程承包人報銷。
17、勞務報酬
17.1本工程的勞務報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種方式計算:
(1)固定勞務報酬(含管理費);
(2)約定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時計算;
(3)約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計件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程量計算。
17.2本工程的勞務報酬,除本合同17.6規(guī)定的情況外,均為一次包死,不再調整。
17.3采用第(1)種方式計價的,勞務報酬共計___元。
17.4采用第(2)種方式計價的,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分別為:
___,單價為___元;
___,單價為___元;
___,單價為___元;
___,單價為___元;
___,單價為___元。
17.5采用第(3)種方式計價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計件單價分別為:
___,單價為___元;
___,單價為___元;
___,單價為___元;
___,單價為___元;
___,單價為___元。
17.6在下列情況下,固定勞務報酬或單價可以調整:
(1)以本合同約定價格為基準,市場人工價格的變化幅度超過___%,按變化前后價格的差額予以調整;
(2)后續(xù)法律及政策變化,導致勞務價格變化的,按變化前后價格的差額予以調整;
(3)雙方約定的其他情形:
18、工時及工程量的確認
18.1采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的,施工過程中不計算工時和工程量。
18.2采用按確定的工時計算勞務報酬的,由勞務分包人每日將提供勞務人數報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確認。
18.3采用按確認的工程量計算勞務報酬的,由勞務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將完成的工程量報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確認。對勞務分包人未經工程承包人認可,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勞務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計量。
19、勞務報酬的中間支付
19.1采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支付勞務報酬的`,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約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2)中間支付:
第一次支付時間為___ 年___ 月___ 日,支付___ 元;
第二次支付時間為___年___月___日,支付___元;
19.2采用計時單價或計件單價方式支付勞務報酬的,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雙方約定支付方法為_________________
19.3本合同確定調整的勞務報酬、工程變更調整的勞務報酬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勞務報酬,應與上述勞務報酬同期調整支付。
20、施工機具、周轉材料供應
20.1工程承包人提供給勞務分包人勞務作業(yè)使用的機具、設備,性能應滿足施工的要求,及時運入場地,安裝調試完畢,運行良好后交付勞務分包人使用。周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據本合委托勞務分包人采購的除外)應按時運入現場交付勞務分包人,保證工需要。如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安拆調試時,費用另行約定。
20.2工程承包人應提供施工使用的機具、設備一覽表見附件二。
20.3、工程承包人應提供的周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覽表見附件三
21、施工變更
21.1施工中如發(fā)生對原工作內容進行變更,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勞務分包人發(fā)出變更通知,并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勞務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發(fā)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因變更導致勞務報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勞務分包人損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因變更減少工程量,勞務報酬應相應減少,工期相應調整。
21.3施工中勞務分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勞務分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fā)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1.4因勞務分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勞務分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勞務報酬。
22、施工驗收
22.1勞務分包人應確保所完成施工的質量,應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勞務分包人施工完畢,應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報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驗收;工程承包人應當在收到勞務分包人的上述報告后7天內對勞務分包人施工成果進行驗收,驗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內未組織驗收的,視為勞務分包人已經完成了本合同約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與發(fā)包人間的隱蔽工程驗收結果或工程竣工驗收結果表明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合格時,勞務分包人應負責無償修復,不延長工期,并承擔由此導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關損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勞務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內)一經發(fā)包人驗收合格,勞務分包人對其分包的勞務作業(yè)的施工質量不再承擔責任,在質量保修期內的質量保修責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3、施工配臺
23.2勞務分包人按約定完成勞務作業(yè),必須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的第三方進行配合時,工程承包人應配合勞務分包人工作或確保勞務分包人獲得該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應承擔因此而發(fā)生的費用。
24、勞務報酬最終支付
24.1全部工作完成,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后14天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遞交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計價方式,進行勞務報酬的最終支付。
24.2工程承包人收到勞務分包人遞交的結算資料后14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工程承包人確認結算資料后14天內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尾款。
24.3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勞務報酬結算價款發(fā)生爭議時,按本合同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25、違約責任
25.1當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工程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工程承包人違反本合同第19條、第24條的約定,不按時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其他情況。
25.2工程承包人不按約定核實勞務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報酬或勞務報酬尾款時,應按勞務分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拖欠勞務報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額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每日___‰的違約金。
25.3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勞務分包人支付違約金___元,工程承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勞務分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
25.4當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勞務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勞務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誤一日,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 元的違約金;
(2)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但能夠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最低標準時, 勞務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的違約金;
(3)勞務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違約金___ 元,勞務分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不予順延。
25.5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xù)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xù)履行合同。
26、索賠
26.1工程承包人根據總(分)包合同向發(fā)包人遞交索賠意向通知或其它資料時,勞務分包人應予以積極配合,保持并出示相應資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總(分)包合同。
26.2在勞務作業(yè)實施過程中,如勞務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條件等根據總(分)包合同可以索賠的情形出現,則工程承包人應該采取一切合理步驟,向發(fā)包人主張追加付款或延長工期。當索賠成功后,工程承包人應該將索賠所得的相應部分轉交給勞務分包人。
26.3當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應有正當的索賠理由,并有索賠事件發(fā)生時有效的相應證據。
26.4工程承包人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fā)生錯誤,以及應由工程承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作時間延誤和(或)勞務分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報酬及勞務分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勞務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賠:
(2)發(fā)出索賠意向通知后2l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提出延長工作時間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勞務分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于21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勞務分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勞務分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2l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勞務分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項索賠事件持續(xù)進行時,勞務分包人應當階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發(fā)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復程序與(3)、 (4)規(guī)定相同。
26.5勞務分包人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fā)生錯誤,給工程承包人造成經濟損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時限以書面形式向勞務分包人索賠。
27、爭議
27.1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fā)生爭議,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采用下列第___ 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xié)議,向___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7.2發(fā)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xù)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xù),保護好已完工作成果: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xié)議終止合同;
(2)調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轉包或再分包
28.1勞務分包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勞務作業(yè)轉包或再分包給他人。否則,勞務分包人將依法承擔責任。
29、不可抗力
29.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義與總包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29.2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后,勞務分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工程承包人應協(xié)助勞務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認為勞務分包人應當暫停工作,勞務分包人應暫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48小時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xù)發(fā)生,勞務分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通報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結束后14天內,勞務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和有關資料。
29.3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和延誤的工作時間由雙方按以下辦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勞務作業(yè)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1)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的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2)勞務分包人自有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
(3)工程承包人提供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械設備損壞,由工程承包人承擔,但停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作時間相應順延。
29.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30.1在勞務作業(yè)中發(fā)現古墓、古建筑遺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價值的物品時,勞務分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并于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應于收到書面通知后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采取妥善保護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順延合同工作時間。如勞務分包人發(fā)現后隱瞞不報或哄搶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30.2勞務作業(yè)中發(fā)現影響工作的地下障礙物時,勞務分包人應于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 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收到處置方案后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順延合同工作時間。所發(fā)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工程承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xié)同處置。
31、合同解除
31.1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過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發(fā)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如在勞務分包人沒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義務之前,總包合同或專業(yè)分包合同終止,工程承包人應通知勞務分包人終止本合同。勞務分包人接到通知后盡快撤離現場,工程承包人應支付勞務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勞務報酬,并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1.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因一方違約或因發(fā)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合同解除后,勞務分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場地。工程承包人應為勞務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fā)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作勞務報酬。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32、合同終止
32.1雙方履行完合同全部義務,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勞務作業(yè)成果,井經工程承包人驗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33、合同份數
33.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由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各執(zhí)一份;本合同副本___份,工程承包人執(zhí)___份,勞務分包人執(zhí)___ 份。
34、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后生效。
附件一:工程承包人供應材料、設備、構配件計劃
附件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機具、設備一覽表
附件三: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轉、低值易耗材料一覽表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分包合同 篇2
總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分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建設部《建筑安裝工程總分包實施辦法》和有關規(guī)定,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嚴肅履行。
第一條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三、分包工程范圍及工程量(附預算書)
四、分包工程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第二條工程結算
第三條工程質量
甲方根據國家質量驗收規(guī)范和評定標準進行技術交底和組織驗收,乙方按照施工圖紙和說明書要求,精心組織施工,保證工程質量,如質量不合標準,必須返工修理,其工料費損失,由乙方承擔;如工程質量低劣又無法挽救的,應由乙方負責賠償全部工料損失。
第四條安全生產
一、甲方對乙方承擔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確的安全要求,并進行監(jiān)督檢查,乙方必須認真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規(guī)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對甲方提供的安全生產設施,乙方經檢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違反上述規(guī)定而發(fā)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二、勞動保護用品及施工中屬個人使用的帶電操作具如絕緣手套、膠靴等由乙方自行解決。
三、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因違反消防條例和法規(guī)造成的'火災事故,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進場后,食宿問題由乙方自理。
第六條分包工程人工費單價
第七條材料管理
活完料凈,保持現場整潔。
第八條施工機具
一、大型工具由乙方負責。
二、手工操作工具,由乙方負責。
第九條現場管理
一、甲、乙方人員要嚴格遵守現場各項管理制度,保證施工順利進行。
二、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遵紀守法和安全生產、愛護財產的教育,并指定專人負責現場保衛(wèi)工作。
三、分包人員要保持相對穩(wěn)定。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項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過程中經檢驗達不到國家驗收規(guī)范規(guī)定,不能保證工程質量,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損失,乙方應予賠償。
二、合同簽訂后,不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時,應由乙方賠償甲方因影響施工計劃造成的經濟損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應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乙方必須按合同規(guī)定的工期及質量要求完成,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費____%的逾期違約金。
四、甲乙雙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欠不付,按銀行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第十一條附則
一、本合同發(fā)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時。解決不了的,可按以下第()項解決:(1)向建筑物所在地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正本一份。其余副本,報送____備案。
三、要求鑒證(公證)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區(qū)、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鑒證或公證處公證。
四、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1..略
2..略
第十二條合同附件及有效期
一、合同附件:
1.工程預算書;
2.略
二、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結算完畢后失效?偘鼏挝唬篲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單位: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 篇3
甲方: (簡稱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合同法》及《建筑法》的相關條款,本著公平、自愿的原則就 西雁小區(qū)住宅N1-N5號樓 、沿街商鋪 工程的班組勞務分包,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特擬定以下協(xié)議條款:
一、勞務分包范圍和工作內容( )
A、施工圖紙上的電氣工程、給排水及采暖、(消防工程不在此范圍內)。
1、交工驗收配合工作及所有樓層衛(wèi)生清理。
2、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由乙方負責安裝和管理。
二、分包性質:單項勞務清包工(自負盈虧)。但乙方自備或自購中小型機具、手頭工具及相應輔助材料。
三、質量要求:( 合格 )
四、工期要求:結合本工程項目部現場施工情況所制定的生產進度細節(jié)執(zhí)行。
五、甲方義務和權利:
1、甲方負責對工程的施工組織及協(xié)調,對技術、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的交底和安排。
2、甲方負責組織施工檢查、驗收,監(jiān)督乙方的工程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使用情況。
3、甲方負責解決施工中存在和發(fā)生的技術問題,負責在施工中各工種、工序間的協(xié)調與配合。
4、甲方負責制定工期進度計劃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施工管理制度、條款。注:“管理制度”、條款附合同后,簽字蓋章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在乙方不能滿足甲方工期、質量、安全的要求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無條件帶工人先退場后結算,并按已完工作量的40%結算勞務費,工資支付給工人手中。如乙方因此鬧事影響工期,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賠償。
6、甲方有權合理指揮、調度、安排乙方生產。
7、乙方對勞務工資發(fā)放不合理不到位,甲方有權改變發(fā)放方式(見付款方式)。
8、根據乙方職工的數量和素質,甲方有權調整乙方所施工的工作面。
9、甲方有權代扣代繳乙方應繳的稅費及其他管理費。
10、乙方在施工中所有未完善的工作量,甲方有權在結算時扣除其費用。
11、甲方不負責乙方的債權、債務等連帶責任。
12、乙方中途自動退場甲方有權不給結算勞務費,如造成嚴重后果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3、因業(yè)主資金短缺或手續(xù)不全造成停工10日以上,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分流工人轉崗,待工程復工,乙方如不能及時組織人員恢復正常施工,甲方有權另行安排其他班組進入施工,原合同就此終止。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可要求甲方提供正常安全的施工環(huán)境。
2、乙方可拒絕違章、野蠻施工的指令。
3、乙方在施工中與其他班組必須相互配合、互相協(xié)調,嚴格按照圖紙、建筑規(guī)范、規(guī)程及施工工藝進行施工。
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無條件服從甲方管理人員以及其他上級部門的管理、指揮和調度,服從遵守現場的一切管理制度和條款。
5、乙方必須安全生產、不違章操作、不野蠻施工,否則發(fā)生的安全、質量事故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在機械及安全設施的使用過程中必須愛護,并專人負責。乙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要嚴格按照施工圖紙進行材料計劃并上報,凡因乙方計算錯誤,導致材料出入過大,所發(fā)生的材料損失,由乙方承擔。
6、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對一切工具和材料負責回收、清理,如發(fā)生浪費、損壞、丟失必須招價賠償。到場材料由乙方使用的,下車由乙方負責安排人員卸車。
7、乙方必須根據施工情況和工作量調動能滿足工期、質量、安全要求的素質好過硬的充足勞動力,杜絕用零散跑工,且必須持證上崗,并將施工人員花名冊、身分證復印件、勞動合同上報甲方備案。
8、乙方所有職工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治安條例。
9、在施工過程中,因乙方責任導致各部門及甲方的各種罰款及扣款,由乙方全部承擔。
10、乙方必須按規(guī)定及時辦理職工的暫住證、勞務證、就業(yè)證、操作證等證件。
11、乙方必須承擔本工程一切不可抗拒因素所造成的`誤工經濟損失。
12、乙方必須無條件與甲方簽訂安全責任書。
13、因業(yè)主資金不到位或手續(xù)不全造成停工10日以上,班組有權組織工人分流到其他工地,工地復工后,班組有義務恢復正常施工。
14、乙方自行解決食宿問題,費用自理。
七、分項工程承包單價及結算方式:
1、結算單價:( )
A、在保證工期、質量、安全的前提下,甲方按元/平方米(按照施工圖紙上的建筑面積)給乙方進行結算。
、、甲方對乙方按實際工程量進行結算;
②、本工程圖紙設計變更單項工程量不超過20xx元的,不給計算;
、、乙方必須具有甲方派駐現場主管人員簽字的結算書,公司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八、付款方式:
1、甲方每年度分四次給乙方支付勞務費:學生上學每人500元人民幣,農忙款每人1000元人民幣,工人返鄉(xiāng)時回家路費每人20xx~3000元人民幣,其余勞務費在每年度農歷12月25日前支付,以上勞務費發(fā)放總額不得超過乙方實際完成工作量勞務費總額的90%,剩余勞務費在本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甲方與業(yè)主結算后支付。保修費用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期后一次性返還給乙方。
2、跨年度工程,甲方給乙方支付勞務費不超過乙方實際完成工程量總額的80%。
3、每次勞務費發(fā)放前,乙方必須把職工的工資表造好附帶職工身份證復印件上報甲方財務(工資表總額不能超過預算金額),有財務到銀行辦卡、按照工資表把工資劃到每個職工賬上。如果乙方不配合工作,工資發(fā)放不到位,一切責任由乙方自己負責。
九、補充條款:
十、違約責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或工期延誤,乙方承擔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且每停工或延誤一日,應向甲方支付5000元違約金。
2、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或工期延誤,甲方應順延工期。
十一、爭議:雙方在履行合同發(fā)生爭議時,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關部門調節(jié),如任達不成共識,可按下列方式解決:
1、向合同簽證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事項
1、此協(xié)議一式三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竣工付清工資款后,此合同書自動解除。
2、本協(xié)議未盡適宜,雙方協(xié)商解決。
以上協(xié)議條款系雙方共同遵守和執(zhí)行,如有違約,有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 篇4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20xx年8月
第一部分 協(xié)議書
承包人(全稱):分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 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為“發(fā)包人”)與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雙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項經協(xié)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況
分包工程名稱:實驗樓消防工程 分包工程地點:北京市昌平區(qū)
分包工程承包范圍: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消火栓系統(tǒng)等設備、材料的供貨、安裝(并包含滅火器的配置、消防泵、噴淋泵及相應泵房內的雙電源控制柜、屋頂消防水箱、室外水泵結合器及消防橋架等);
2、以上系統(tǒng)的調試和負責有關消防的各種檢測;
3、組織對整個消防工程的報驗并配合發(fā)包人辦理消防局相關報批手續(xù)并取得報批文件; 4、負責培訓并按相關規(guī)定對所施工工程進行保修;
5、以上雖未載明,但為完成工程竣工交驗,以上消防系統(tǒng)所需的一切設備、材料供應及辦理相關手續(xù)的工作;
6、分包人應確保系統(tǒng)功能滿足消防部門要求,并順利通過驗收; 本次工程范圍不包括:
1、油配電室引來的雙路電纜,此部分電纜由其它配電專業(yè)負責引入泵房內的水泵控制柜; 2、消防水池、設備基礎、水泵結合器井的土建施工;
3、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和消火栓系統(tǒng)需預埋(留)的管、預埋件、預埋套管及預留洞口的施工。此項工作分包人配合承包單位施工完成單;
4、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需預埋(留)的管、箱、盒、橋架及穿引絲的施工,預埋預留、墻面與預留洞的封堵等施工,由分包人配合承包單位施工完成。
5、不包含消防室外工程,消防水系統(tǒng)管道出墻1.5米以外的管道; 6、不包括地下消防水池進水管及其附件的安裝。 二、分包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人民幣 元,
小寫: 元。
三、工期
開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日開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月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為:天。
四、工程質量標準
本分包工程質量標準雙方約定為:五、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xié)議書;
2、中標通知書(如有時);
3、分包人的報價書;
4、除總包合同工程價款之外的總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專用條款;
6、本合同通用條款;
7、本合同工程建設標準、圖紙及有關技術文件;
8、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協(xié)商一致的其它書面文件。
六、本協(xié)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工期和質量標準,完成本協(xié)議書第一條約定的工程(以下簡稱為“分包工程”),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保修責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協(xié)議書第二條約定的合同價款(以下簡稱“分包合同價”),以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履行總包合同中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承包人的所有義務,并與承包人承擔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確保分包工程質量的連帶責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分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帳號: 郵政編碼: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款所賦予的定義:
1.1 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條款。
1.2 專用條款:是承包人與分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 發(fā)包人:指在總包合同協(xié)議書中約定的具有工程發(fā)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總包合同協(xié)議書中約定的,被發(fā)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總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協(xié)議書中約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該工程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 總包工程:指由發(fā)包人和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協(xié)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1.7 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協(xié)議書中約定的分包范圍內的工程。
1.8 工程師:指在總包合同中約定的由工程監(jiān)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或發(fā)包人指定的履行總包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fā)包人和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1.9 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專用條款和本合同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履行總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 分包項目經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 總包合同:指發(fā)包人與承包人之間簽訂的施工總承包合同,由協(xié)議書、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組成。
1.12 總包合同條款: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訂印發(fā)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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