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宅基買賣合同協議書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申請一處宅基地,農民宅基地使用權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無償取得的與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資格是聯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宅基地具有社會福利和社會保障的功能。所以,農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間互相買賣流轉,賣給非本村人的屬于無效的買賣。
房屋宅基買賣合同協議書1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宅基地使用權轉讓事宜,經自愿、平等、友好協商,達成轉讓協議如下:
一、宅基地坐落、面積 甲方將拆遷所得的`坐落于xx的宅基地轉讓給乙方, 具體位置編號和面積由乙方(以甲方的名義)競買或摸號后確定。 上述宅基地的使用權歸乙方享有。
二、轉讓金額 該宗地的轉讓價格為人民幣 25 萬元。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在甲方原房屋拆除后 3 日內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2 萬元, 余款在取得土地使用權證并交付給乙方后 3 日內付清。
四、房產歸屬
1.在該宅基地上的房屋由乙方自行出資建造,房產歸乙方所有。
2.建房手續(xù)由甲方配合辦理,所涉費用由乙方承擔。
3.房屋建成后,在法律政策許可的前提下,甲方應無條件配合乙方將土地證和房產證辦理到乙方名下,所涉的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五、違約責任 本協議簽訂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 如甲方反悔應當向乙方全額退還宅基地轉讓款 25 萬元,并償付違約金 25 萬元,如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損失(包括建房、裝修工程款和房地產增值部分);如乙方反悔,則已付的土地轉讓款作為違約金償付給甲方。
六、未盡事宜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七、協議生效條件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八、協議份數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
乙方:
二 OO 年 月 日
房屋宅基買賣合同協議書2
留存方 ( 甲方, 乙方, 見證人一, 見證人二)
出賣人(甲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宅基地及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見證人見證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宅基地房屋情況:坐落于 省 市 區(qū) 鎮(zhèn) 村(社區(qū)) ,東起 西至 ,南起 北至 。
二、該房屋及土地使用權利由甲方保證:為本人所有,經家人同意,無任何產權、債務、財務、繼承等糾紛。
三、經雙方協商總價格為 元整(大寫: 萬 千 百 拾 元整),當日當面現款付清。
四、經雙方簽訂合同,乙方付清甲方房款后,甲方將房屋和宅基地及其所有附屬物(包含附屬建筑樹木等)歸乙方所有,并將土地使用證交付乙方。 五、甲方于 年 月 日按照合同規(guī)定將宅基地及所屬房屋售于乙方,乙方作為購買者擁有對于房屋及其不可分割的土地的任何權利(即:使用、改造、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占有等所有權和處置權,也包括被征用拆遷等產生的賠償或者其他形式產生的賠償,均由乙方所得,與甲方無任何關系,且甲方配偶和后代不得向乙方及其后代進行追償)。
六、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得再將該宅基地房屋與他人簽訂《買賣合同》。 七、本合同簽訂后,永不反悔,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八、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方各執(zhí)一份,見證人各一份。
甲 方: 乙 方:
見證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買受人(乙方):姓名身份證號碼:
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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