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崗位競聘方案范文
小學崗位競聘方案應該怎么寫?下面是CN人才網(wǎng)為大家整理的小學崗位競聘方案范文,歡迎參考~
篇一:小學崗位競聘方案范文
為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我校人力資源,實現(xiàn)人員結構優(yōu)化,調動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促進教育教學質量不斷提高,根據(jù)上級關于進一步深化學校內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導性意見,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崗位競聘的原則:
1.雙向選擇原則。聘任遵循學校和教職工“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學校可以聘任或不聘任,教職工可以應聘或拒聘。
2.按需設崗原則。根據(jù)市教育局人事部門核定的編制限額,科學合理設置崗位,按崗聘任,按崗定責,按責考核,保證重點,充實教學一線。
3.優(yōu)化組合原則。堅持合理組合、優(yōu)勢互補,提高整體效益,崗位競聘要有利用學校教學循環(huán)制的實施。
4.陽光操作原則。崗位競聘領導小組集體研究,規(guī)范操作,相關政策經(jīng)教代會通過報市教育局審批,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公開編制、崗位設置、崗位職責任務、崗位聘任條件、聘任程序、聘任結果,對申報崗位人員擇優(yōu)聘任。
大穩(wěn)定小調整原則。學科崗位從嚴,教輔后勤從寬。
5.統(tǒng)籌兼顧原則。既任用年富力強的中年教師,又重視培養(yǎng)使用青年教師,同時維護老年教師的權益。對孕產(chǎn)女職工、長期病假等特殊情況依據(jù)相關政策辦理。
二、情況說明
本次崗位競聘對象為學校正式在編在崗人員,在編不在崗和在崗不在編人員根據(jù)市教育局核清編制和有關政策實施和調整。
三、崗位設置
根據(jù)市教育局核清編制和有關政策,結合我校實際情況進行配置。具體設置情況另行公布。
四、崗位職責、聘任條件
(一)競聘人員基本條件
1.忠誠熱愛教育事業(yè),認真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能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承擔規(guī)定的法律責任。
2.遵守國家法律和校紀校規(guī),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堅持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
3.取得小學或以上《教師資格證書》,具備相應崗位職務所要求的學歷、工作能力、專業(yè)知識水平。顧全大局,團結同志,服從分配,認真履職,能完成崗位職責和任務。
4.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能承擔并完成所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
5.2008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二)班主任職責競聘條件
1.班主任職責
班主任工作的根本職責是帶好班級、管好學生。具體內容見《橋頭中心小學各類人員崗位職責匯編》。
2.班主任競聘條件
(1)有高尚的思想道德素質,豐富的科學文化素質,良好的身體素質,,健康的心理素質。
(2)有較強的法制觀念,做到依法執(zhí)教。愛崗敬業(yè),嚴于律己,為人師表。
(3)有積極、自覺、主動的工作態(tài)度,能夠關心學生,熱愛學生、尊重學生,嚴格要求學生,要有較強的組織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
(4)考慮學科課時分配與人力資源有效利用,班主任以語文學科教師兼任為主外,鼓勵英語、綜合學科教師競聘班主任崗位,適當控制數(shù)學學科教師兼任班主任的數(shù)量。
(5)為保證專任教師的班主任經(jīng)歷,鼓勵并優(yōu)先考慮年輕教師、晉級晉優(yōu)教師競聘班主任。
(6)具有下流情形之一者不得聘任班主任:嚴重違法違紀者;有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者;有以營利為目的的補課行為者;有亂收費、亂推銷行為者。
3..班主任待遇、考核
(1)經(jīng)考核,按學期發(fā)放按照政策規(guī)定應有的班主任津貼。
(2)按學年評選優(yōu)秀班主任,另行獎勵。
(3)班主任在晉級評優(yōu)等方面優(yōu)先考慮。
4.如班主任崗位經(jīng)競聘未滿,崗位競聘領導小組可以從未申報班主任崗位教師中,根據(jù)班主任競聘條件,通過領導小組表決確定符合崗位需要的教師擔任班主任。如符合條件的教師拒絕崗位的應聘,在晉級評優(yōu)中不予考慮。
(三)學科教師職責與競聘條件
1.學科教師職責
執(zhí)行《教師法》中對教師提出的`各項要求,主要職責參照學校規(guī)范化管理手冊中規(guī)定。
2.學科教師競聘條件
(1)學科教師應具有相應的學歷、學科教學法知識,學科教學經(jīng)驗。
(2)語數(shù)外學科教師要勝任學科教學,具有一定的教學教研能力、教學評價能力,能按照教學五認真要求實施教育教學工作,保證教學質量,優(yōu)先聘任教學質量高的教師。
(3)音樂、體育、美術、科學與信息專職教師要具備專業(yè)技能素質,勝任學科教學。
(4)學科教師能勝任學科興趣小組、競賽輔導。
(5)嚴格遵守學校工作紀律,對嚴重違反“五要十不準”等師德要求與教育教學規(guī)范、不遵守校紀校規(guī)、家長有效投訴3次以上的教師不予聘任。
(6)身心健康,熱愛學生,為人師表。
五、競崗程序
1.成立學校崗位競聘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成員經(jīng)行政會議、教代會選舉分別產(chǎn)生學校中層代表、工會代表和教師代表組成,教師代表占領導小組30%以上,具體負責崗位聘任工作。
2.學校根據(jù)規(guī)定的編制,結合工作實際科學設置崗位,制定崗位職責、待遇、聘任條件等。
3.向外公布所設崗位、職責、競聘條件、和競聘辦法。由教職工權衡個人工作能力,自愿申報1――2個工作崗位,并提出申報理由和達到的預期目標等。
4.學校根據(jù)個人申請和校內各學科的崗位數(shù)額、工作量、聘任條件和競聘者的實際情況,按照一管理二教學(教輔)三工勤的順序組織競爭上崗。本著“雙向選擇、公平競爭、擇優(yōu)錄用”的原則,組織班主任、學科教學、教輔人員的競爭上崗。
5.上崗人員名單公示,公示時間為3――5個工作日,允許有5%以下人員落崗。
6.若前輪未聘滿,學?梢暻闆r組織空缺崗位下輪續(xù)聘,教師崗位意愿可在前輪落聘下輪續(xù)聘前自行調整1――3次至競聘程序結束。
7.校內競聘程序完成,空缺崗位所需人員,學校保留選聘校外人員的權利,根據(jù)市教育局市場準入條件提出應聘申請,提供個人情況、工作業(yè)績和應聘意向,經(jīng)學校組織崗位競聘領導小組考察,然后提出調進意見,報市教育局審批。
六、聘期活動簽訂
1.班主任、教學、教輔、工勤崗位聘期為一年,班主任由校長委托分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長簽訂,教學、教輔人員由校長委托教導處主任簽訂,工勤人員由校長委托總務處主任簽訂。
2.崗位聘任期滿,聘任合同自行解除,再次聘任需重新履行程序。
七、考核分配。
1.學校建立完善崗位考核制度,定期、按時對教職工履行崗位職責情況進行考核?己私Y果作為續(xù)聘、解聘、調資、晉級、獎懲的主要依據(jù)。
2.分配。實行校內崗位績效工資制度,崗位津貼與績效考核經(jīng)費主要來源根據(jù)市教育局規(guī)定執(zhí)行。
學校自主確定分配方案,在保證基數(shù)的前提下,通過一崗一薪、崗變薪變的崗位系數(shù)工資、課時津貼、專項補貼、績效考核工資等,采取月考核發(fā)放、學期末考核發(fā)放、年終考核發(fā)放等形式兌現(xiàn)。
具體分配辦法另行研究制定配套考核制度及《橋頭中心小學教師績效考核工資實施方案》。
八、對拒聘和落聘人員的處理
1.對拒聘人員的處理。在本校的拒聘人員可參與其他實行聘任制的學校的競聘,也可申請教育主管部門調整到其他缺編學校任教。在不愿意參加學校競爭上崗、不愿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的教職工,按照市教育局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對落聘人員的處理。按照市教育局有關規(guī)定,采用養(yǎng)(退養(yǎng)、病養(yǎng))、轉、竟、待、辭等途徑予以分流,其待遇按照市教育局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九、聘后管理
應聘者與學校簽訂聘任合同后,在聘期內雙方均應嚴格履行合同規(guī)定的責任、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聘期滿后可根據(jù)雙方“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續(xù)聘。教職工違背聘任合同有關規(guī)定者,學?梢越馄,被聘人員也可以辭聘。
制定、討論、通過。
十、其它
1.本方案經(jīng)教代會討論通過并報市教育局審查批準后實施。
2.本方案未盡事宜按上級部門有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3.本方案由學校崗位競聘工作領導小組組長負責解釋。
篇二:小學崗位競聘方案范文
為進一步深化教育人事改革,建立科學規(guī)范、公開公平的教師選拔聘任制度,加強和優(yōu)化教師隊伍建設,促進我縣教育事業(yè)發(fā)展,根據(jù)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鄉(xiāng)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通過全面推行教師競爭上崗和聘任制,深化學校人事制度改革,優(yōu)化教師隊伍,落實科學發(fā)展觀,調動教師工作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形成充滿活力的競爭激勵機制,為發(fā)展優(yōu)質教育打下堅實基礎。
二、組織領導
學校專門成立學校教師競聘工作領導小組及工作小組。組長: xx,成員:xx。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方案、組織實施、過程監(jiān)督、結果審定、選拔教師代表參與工作小組的工作。
三、崗位設置
學校共設45名崗位:①中心校有崗37個:行政2名, 財會1名、文印1名,校醫(yī)1名,計算機1名,體育1名,英語2名,后勤工作8名,教學崗20名;②幼兒園4名(大班小班各2個);③村校5名(雷團、流源、所里、城坪、士門、xx各1個)。
四、競聘對象
學校全體教職工(每位教職工可選以上其中三個崗位報名應聘(分第一崗位要求、第二崗位要求、第三崗位要求)。
五、競聘順序:
第一輪后勤人員競聘 → 第一輪村校班主任競聘
→ 專職教師競聘 → 中心校幼兒園班主任競聘
→中心校幼兒園副班主任競聘→第二輪后勤人員競聘
→第二輪村校班主任競聘
競聘程序
(一) 召開全體教師大會,進行競聘工作總動員,組織學習《縣x小學教師競聘上崗方案》、《xx縣xxx小學班主任競聘上崗辦法》;選拔教師代表參與教師競聘工作。
(二)競聘上崗領導小組公示固定崗位和競聘崗位。固定崗位是由教育局任命或報教育局備案有職務人員的崗位,不在競聘范圍之內。競聘崗位是本次全體教職工競聘的崗位:
1、固定崗位如下:
競聘崗位如下
(三) 教職工根據(jù)自己的情況向學校遞交崗位競聘申請表;
(四)競聘上崗領導小組根據(jù)老師的崗位競聘申請表,審查參加競聘的教師的資格,確定候選人。
(五)全體教職工和學校行政領導依次(按崗位設置順序)對每個崗位競聘人員進行民主測評。
(六)競聘上崗領導小組根據(jù)《競爭上崗量化打分細則》給競聘的老師打分。
(七)競聘上崗領導小組依據(jù)<<競爭班主任量化細則>>打的分和學校的實際需要來綜合考慮,依次確定六到一年級、幼兒園、村校的班主任。
(八) 如有班主任崗位沒有聘滿,則由競聘上崗領導小組決定是否在落聘人員中進行第二輪競聘。
(九)學校在初步確定了班主任人選后,即開展學科教師與班主任雙向選擇競聘上崗工作。學科教師競聘時應明確表明愿意和哪個班主任合作,班主任參與測評、自主組閣,對競聘上崗過程出現(xiàn)的問題,由競聘工作領導小組及有關人員進行磋商,作出微調。
(十)最后競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jù)全體教職工和學校行政領導依次(按崗位設置順序)對競聘人員的測評分數(shù)和本人的意愿來確定勤人員的崗位。
篇三:小學崗位競聘方案范文
為使我校教師專業(yè)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規(guī)范化、制度化,充分調動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有效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切實做到保持學校和諧穩(wěn)定,維護廣大教師權益,根據(jù)上級文件指示精神并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思路
根據(jù)德、能、勤、績進行量化考核,然后按照得分高低進行擬聘。
二、考核原則
1.空崗補缺的原則。2.量化考核和質性評價相結合的原則。
3.擇優(yōu)聘任的原則。4.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三、考核對象
具有相應職稱資格的在編在冊教師
四、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五、考核范圍及評分標準
(一)思想政治方面
任期內獲得國家、省、市、縣、鄉(xiāng)(校)級優(yōu)秀教師、先進工作者、優(yōu)秀黨員、優(yōu)秀班主任、模范教師、師德標兵等榮譽稱號的分別計6、4、2、1、0.5分。按最高檔次計算一次,不重復累計。
(二)學歷、資歷方面
1.學歷:中師畢業(yè)計10分;行管?飘厴I(yè)計11分;國家承認的專科畢業(yè)計12分;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計15分。
2.教齡:按教師從事教育教學工作實際年限,每年計0.5分。
3.資格:取得現(xiàn)聘任資格每年計2分;在現(xiàn)任崗位上取得高一級資格的,從取得資格時間起,每年另加2分。
4.職務:任期內擔任村小校長(兼課)的每年計0.3分,未兼課的校長每年計0.1分;擔任主任(含總務主任、少先隊輔導員)的每年計0.2分;擔任中心學校學科教研組長的每年計0.2分;擔任中心學校一級機構領導的每年計0.5分;擔任二級機構負責人的每年計0.3分;擔任教學輔助人員的每年計0.2分。
5.年度考核:任期內年度考核每獲一個優(yōu)秀計0.2分,最多累計2次,合格計0.1分。
(三)教育教學方面
1.等級:近六年來教學成績?yōu)閮?yōu)秀(含2008年前特優(yōu))等次的每年計15分;良好(含2008年前合格)等次的計13分;合格(含2008年前基本合格)的計10分;不合格計5分。取六年平均分。
2.名次:近六年來教學成績名次第一名的每年計5分,余下依次按0.5分遞減。取六年平均分。
3.進檔:近六年來教學成績名次每進一檔的計0.2分,取六年平均分。
(雙學科計算辦法同單學科一樣,若當年雙學科均為優(yōu)秀的鼓勵加2分,取平均分;擔任中心學校一級機構領導職務的教學成績取同崗位教師教學成績平均數(shù)的1.5倍;擔任二級機構負責人的取平均成績的1.3倍;中心學校教學輔助人員取平均成績的1.1倍(若以上人員自身有教學成績,則按就高計算)。經(jīng)中心學校安排擔任其它無法量化成績的學科教師或教育管理崗位教師教學成績取同崗位教師教學成績的平均數(shù)。)
4.輔導:任期內輔導學生參加國家、省、市、縣、鄉(xiāng)(校)級匯演、匯展獲得一等獎的分別計4、2、1、0.5、0.3分;二等獎的分別計2、1、0.5、0.3、0.2分;三等獎的分別計1、0.5、0.3、0.2、0.1分。按最高獎只計算一次。
(四)教科研方面
1.論文:任期內發(fā)表論文(必須有CN刊號的省級以上刊物)加4分,市、縣教研刊物發(fā)表的參照同級一等獎計分;獲獎論文按國家、省、市、縣一等獎分別加4、3、2、1分,二等獎分別計3、2、1、0.5分,三等獎分別計2、1、0.5、0.2分。以上按任期內最高1篇計算,不重復累計。
2.賽課:任期內在各級教研部門組織的優(yōu)質課等評選中獲獎的,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計6、5、4分;省級計4、3、2分;市級計2、1、0.5分;縣級計1、0.8、0.5分;校級計0.5、0.3、0.1分。按最高級計算一次,不重復累計。
3.課題:任期內承擔市級課題研究的組長、副組長分別計1、0.5分,承擔課題研究的教師計0.2分,未結題的減半。
4.榮譽:任期內獲得省、市、縣“教壇新星”或類同于“教壇新星”等榮譽稱號的分別計4、2、1分。按最高級計算一次,不重復累計。
六、有關說明
1.男年齡已滿59周歲、女年齡已滿54周歲且仍在教育教學第一線的教師在同崗位內且符合基本條件的直接進相應最高等級。獲省級以上政府表彰的在同一崗位內可以破格進最高等級。
2.如有得分相同的以聘任時間長者優(yōu)先;其次以年齡大者優(yōu)先;再次以教學成績得分高低優(yōu)先;再次以學校管理者優(yōu)先。若以上還不能區(qū)別,以工作領導小組的綜合考評得分為主要依據(jù)。
3.凡在計算成績年限內學年度教學成績不合格等級達2次及以上者不得競聘最高級。(考慮到首次競聘本條暫不執(zhí)行)
4.凡嚴重違反學?记谥贫,造成社會影響直接受聘最低級。
5.凡嚴重違反縣局規(guī)定進行有償家教和私自誘導學生征訂教輔資料以及違規(guī)收費等行為者,直接受聘最低級。
6.任期內班級出現(xiàn)重大安全事故且對學校造成重大負面影響的,直接受聘最低級。
7.凡不服從組織安排和調配的,影響惡劣者,直接受聘最低級。
8.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正常上班的不得參與高一級競聘。(崗位設置首聘期間在初級崗內患癌癥或精神病者可直接進最高級)
9.本細則解釋權歸中心學校考評小組。未盡事宜另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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